文/北京集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西安分部 常妮妮
商標共存同意書是引證商標權利人允許在后商標注冊的書面聲明,本質是對私權(商標專用權)的處分。其法理基礎是意思自治原則,旨在通過權利人主動消除權利沖突,降低混淆可能性。近年來,國家知識產權局(國知局)對共存同意書持高度謹慎態度,標準持續收緊。據相關材料顯示,國知局從2021年下半年開始收緊對共存協議的審理標準。根據2022年第一季度國知局作出的765件商標駁回復審決定書統計,有598件案件駁回了申請人的共存同意請求,占比78%。這表明在行政審查階段,共存同意書的接受率較低。
本文結合一件具體案例,淺談一下商標共存同意書在駁回復審案件中的適用情況。
1.案情介紹
第66820663號“ EL CLASICO MCF FCB及圖”(指定顏色)商標由皇家馬德里足球俱樂部(REAL MADRID CLUB DE FUTBOL,簡稱“皇馬”)和巴塞羅納足球俱樂部(FUTBOL CLUB BARCELONA,簡稱“巴薩”)作為共同申請人申請,商標構成同時包括皇馬和巴薩雙方的隊徽“
”及“
”,以及西班牙語“EL CLASICO”及圖形化的字母C。其中“EL CLASICO”意為“經典”,當與兩位申請人結合時,“EL CLASICO”被稱為“西班牙國家德比(簡稱國家德比)”,亦稱“世紀大戰”,專門用來指代西班牙兩大頂級豪門足球隊皇家馬德里足球俱樂部和巴塞羅納足球俱樂部之間的比賽。兩位申請人基于雙贏目的,共同開發該賽事的商業價值,因此在中國作為共同申請人申請注冊了該訴爭商標。
國知局經審查,引證包括共同申請人商標在內的若干商標,駁回了申請商標的申請,具體請見下:
在駁回復審階段,共同申請人提交了兩位申請人分別同意該商標注冊的同意書公認證件。國知局在駁回復審決定書中認為:申請商標與引證商標一至五顯著識別圖形部分在構圖要素、設計手法、視覺效果上較為接近,不具備共存條件,我局不予認可。且認定申請商標與引證商標六、七已構成近似標識。駁回了申請商標的注冊。
共同申請人對該決定不服,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起訴,在行政訴訟程序中提交了兩原告分別同意訴爭商標注冊的同意書公認證件和引標七所有人出具的同意書。兩原告意見:引標一至五由兩原告各自所有,其互相出具了同意訴爭商標注冊的同意書,應認可該同意書的效力,訴爭商標與引標一至五不構成近似商標;兩原告在一審中放棄了與引標六沖突的商品,因此引標六不再構成障礙;引標七權利人為兩原告出具了同意書,引標七亦不構成在先障礙。請求法院撤銷被訴決定,責令被告重新作出決定。
2.法院判決
法院經審理,認可了兩原告提交的同意書,認定訴爭商標與兩原告分別注冊的引標一至五不構成近似商標;也接受了第三方(引標七所有人)出具的同意書,認定訴爭商標與引標七未構成近似商標,下發了有利于兩原告的一審判決。被告國知局收到一審判決后未上訴,一審判決已生效。
3.國知局重裁
現國知局已下發重裁的駁回復審決定,對申請商標在復審商品上的注冊申請予以初步審定。
4.小結及心得
本案訴爭商標是共有商標,商標構成主要部分是共有人各自單獨注冊的隊徽商標,以及特指共有人之間比賽的詞匯。共有人之間的西班牙國家德比賽事,已有百年歷史,通過長期廣泛的媒體報道、電視轉播、舉辦國內該賽事的宣傳活動等,已為中國公眾知曉。共有人申請注冊訴爭商標是為了合作開發比賽的商業價值。訴爭商標含有共有人各自單獨注冊的隊徽商標具有正當、合理理由,與共有人各自商標并不沖突,也不會造成相關公眾的混淆。
商標權作為私權,引證商標權利人依據意思自治原則進行處分,出具了同意書,明確對訴爭商標的注冊、使用予以認可,這是引證商標權利人處分其合法權利的方式之一,在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不損害相關公眾利益、社會利益時,應當予以尊重。但是,近幾年來,國知局在商標駁回復審案件對接受同意書持續收緊,過分干涉和限制了權利人的處分權。以本案為例,建議國知局在案件審理時充分考慮商標共存的現實需求,綜合案件的實際情況,決定是否允許商標共存,而不要一味否定、過分干預在先商標權人合法的私權處分。
相關決定和判決
1.商評字[2023]第0000251218號關于第66820663號“EL CLASICO MCF FCB及圖(指定顏色)”商標駁回復審決定書
2.(2024)京73行初12054號行政判決
3.商評字[2023]第0000251218號重審第0000001824號關于第66820663號“EL CLASICO MCF FCB及圖(指定顏色)”商標駁回復審決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