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潤發對“百潤發及圖”商標異議案
2003-08-04
近日,廣州市白云區石井麗容素保健品廠申請,并經商標局初步審定刊登在第4期商標公告第1370156號的“百潤發及圖”商標,與奧妮化妝品有限公司注冊的“百年”商標及“百年潤發”廣告語構成近似與模仿。
北京集佳專利商標事務所接受奧妮化妝品有限公司(以下稱“異議人”)委托,對廣州市白云區石井麗容素保健品廠(以下稱“被異議人”)的“百潤發”商標提出異議,商標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十九條規定予以受理。被異議人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做出答辯。
異議人的異議理由:異議人已在先注冊了“百年”和“100年”商標。被異議商標“百潤發及圖”與異議人商標含義近似,使用商品相同,易被誤認為異議人注冊的聯合商標。為了進行宣傳,異議人獨創了“百年潤發”的廣告用語,該廣告語已家喻戶曉,為廣大消費者所接受。被異議人申請注冊“百潤發”是對異議人商標的模仿。而且,“潤發”一詞直接表明了商品的功能和特性,被異議商標違反了法律禁止性規定,不應予以注冊。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十九條規定,商標局裁定:異議人所提異議理由成立,第1370156號“百潤發及圖”商標不予核準注冊。
根據當事人陳述的事實和理由,商標局認為:異議人是一家主要生產洗發水的企業,“百年”和“100年”是異議人注冊使用在洗發水等商品上的商標。在商標使用過程中,異議人是將“百年”、“100年”同“潤發”二字聯合使用,經多種媒體的廣泛宣傳,“百年潤發”及“100年潤發”已在消費者中獲得一定的知名度。被異議商標“百潤發及圖”雖整體未直接表示使用商品的功能特性,且與“百年”及“100年”兩商標存在一定的差異,但其文字“百潤發”卻與“百年潤發”和“100年潤發”區別細微,含義近似。被異議商標使用在化妝品等類似商品上,易使消費者產生混淆和誤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