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提出加大農產品的注冊商標和地理標志保護力度
2008-10-22 10月19日,新華社受權發布了中共中共十七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干重大問題決定》。決定指出,要積極發展現代農業,加快轉變農業發展方式,大力推進農業科技自主創新,推進農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培育知名品牌,加大農產品注冊商標和地理標志保護力度,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
決定指出,發展現代農業,必須按照高產、優質、高效、生態、安全的要求,推進農業結構戰略性調整。以市場需求為導向、科技創新為手段、質量效益為目標,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促進農產品加工業結構升級,扶持壯大龍頭企業,培育知名品牌。加大農產品注冊商標和地理標志保護力度。
決定明確,農業發展的根本出路在科技進步。要加快農業科技創新,順應世界科技發展潮流,著眼于建設現代農業,大力推進農業科技自主創新,加強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不斷促進農業技術集成化、勞動過程機械化、生產經營信息化。要加大農業科技投入,建立農業科技創新基金,支持農業基礎性、前沿性科學研究,力爭在關鍵領域和核心技術上實現重大突破。
決定強調,要加強農業技術研發和集成,重點支持生物技術、良種培育、豐產栽培、農業節水、疫病防控、防災減災等領域科技創新,實施轉基因生物新品種培育科技重大專項,盡快獲得一批具有重要應用價值的優良品種。適應農業規模化、精準化、設施化等要求,加快開發多功能、智能化、經濟型農業裝備設施。推進農業信息服務技術發展,重點開發信息采集、精準作業和管理信息等技術。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加快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和現代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建設,加強對公益性農業科研機構和農業院校的支持。
決定指出,要建立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加快構建以公共服務機構為依托、合作經濟組織為基礎、龍頭企業為骨干、其他社會力量為補充,公益性服務和經營性服務相結合、專項服務和綜合服務相協調的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決定指出,要按照建設生態文明的要求,保護珍稀物種和種質資源,促進農業可持續發展。